米哈游法务部今日通报,其诉微信公众号“二游说事”(原名“二游戏猫”)运营者覃某商业诋毁一案的判决已正式生效。法院认定覃某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责令其在公众号首页连续刊登声明十日以消除不良影响,并要求其向米哈游支付共计 10 万元的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此前,米哈游在日常监控中发现,“二游说事”公众号以“游戏评论”为名,发布大量针对米哈游及其旗下《原神》等产品的负面评价。该公众号还存在与其他游戏进行不公平、误导性的对比,持续散播对米哈游公司及玩家群体的偏见,并煽动玩家间的对立。值得注意的是,其中部分内容的数据来源不明,无法核实其真实性,且与事实存在出入。覃某通过这些内容为公众号吸引了大量关注,部分文章阅读量过 10 万,并从中获得了经济收益。
在发现侵权行为后,米哈游曾致函要求该公众号停止侵权,但对方并未停止发布相关内容,米哈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覃某运营的公众号虽然以个人身份名义发布内容,但其公开评论的传播范围和影响程度足以影响不特定玩家对米哈游公司及其游戏产品的评价,并对米哈游的商业运营造成干扰,因此该纠纷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范围。
法院指出,作为主要发布涉案游戏新闻和热议、并从中获利的公众号,其在发布信息时应更加审慎。然而,覃某在文章中未能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基于事实不明或来源不明的数据,发布了损害米哈游商誉的负面评价。法院列举了具体事例,包括:
因此,法院认定该公众号通过编造和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对涉案游戏进行负面评价,并在评论区引发激烈讨论,构成商业诋毁。法院同时强调,以游戏评论为主业的自媒体在行使言论自由的同时,应为维护健康的互联网环境贡献力量,不应仅以流量为导向。
最终判决结果如下:
该判决现已生效。截至发稿时,覃某已在其控制的微信公众号“二游说事”上发布了公开声明。